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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钧炜:e淘网是又一个互生之“理想国”

http://www.dsblog.net 2009-08-05 17:06:01

  我接着问:“‘互生’模式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是‘消费资本论’;你们的‘e淘网’模式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又是什么呢?”。某君说:“消费成为大赢家”。我说:“这个不是理论,只是一个口号”。我想:一个创新的模式,连最基本的理论基础都没有,还想创造奇迹?鬼才会相信!

  我问:“你们的‘e卡’是花钱购买的吗?”,他说:“是,最低面值100元,最高有1万多元的。消费完了,自己可以往卡里充值(充钱)”。我想:消费者真的是“你说什么她就认为是什么”吗?你让她去消费,她就乖乖地去消费吗?你让她购买,他就会乖乖地购买吗?你让她充值,她就会乖乖地充值吗?傻瓜才会那么做的!她总得想一想:那是我的钱,安全性怎么保证?我购买了“e卡”,万一我购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我找谁?是找商家?还是找“e淘网”?“e淘网”说:我们管不了,消费者“脑子进水了”,还会相信你“e淘网”吗?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消费者购买不购买商品,不是因为卡不卡的问题,而是在于商家的产品质量、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的问题。如果凭借所谓的一个“无以伦比的什么卡”,就把“消费者搞定(‘互生’说锁定)”,读者和我早就是亿万富翁了,还轮得到今天等着“e淘网”来坐天下吗?一个如此不堪一击“诡辩”的“理论”,都能创造历史,马云不气死才怪呢。


  二、再看商家的七项收益

  第一项收益:跑马圈地。
  “e淘网”其代理商政策很特别,任何一个代理商没有区域限制,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签约商家。假如你签约了100个联盟商家,每天有10位持“e卡”的消费者购物消费,平均每人每天消费300元,公司返利给代理商是5%。则:100家×10人×300元/人.天×5%×10%×30天/月=4.5万元/月。只要商家在,你就可以“世袭”这个收入。
  这个游戏签约商家是非常简单的,因为商家安装POS机,反正自己又不出钱,你免费给我带来客户,“我”何乐而不为呢?不要说签约100家,就是签约1000家、1000万家都不成问题。问题是:消费者凭什么去消费?凭打折?那家商家不打折!“e淘网”说:你去消费2000元,它给你价值1400元的港澳旅游?(李老师告诉我们的)“e淘网”疯了,做如此“赔本的买卖”?再说,一个消费者每天消费300元,按照这个推理:一个月就消费9000元。请问:这是什么消费者?!如果只是为了玩一个数字游戏,那么我们就可以把以上的计算公式变为:100家×10人×900元/人.天×5%×10%×30天/月=13.5万元/月。其实这个漏洞很容易补的,“e淘网”把“100家×10人×300元/人.天”改为“10家×1000人×30元/人.天”不就天衣无缝了吗?如此明显的漏洞,不知是管理者的疏忽,还是其模式本身就是“漏洞百出”?!

  第二项收益:养老保险
  假如你买出去了5000张“e卡”,则:5000卡×100元/人.天×10%×2%×30天/月=3万元/月。这就是“养老保险”,不过上面计算出来的奖金是“联盟商家的收入”,这里是“卖卡的收入”。同样,只要商家在,你就可以“世袭”这个收入。
  疑问:第一,卡不是免费的,你怎么卖出去?第二,即使你卖出去了,消费者就一定会乖乖地去消费吗?不去消费,你的“养老保险”从何处来?

  第三项收益:等同于员工的福利。
  在“e淘网”的运营手册上,关于这一块的收益说明“云里雾绕”的,我用通俗的语言来说明:你可以去销售“e卡”,你有两项收入:一是,如果你是代理商,公司会拿出商家返利的25%分6~11次返还给你,但是这6~11次并不承诺在什么时间之内返还完毕给你;二是,你去建立直销团队,宽度不限,深度最多10层,每层提取2%,共计20%。这是一个简单的极差制直销多层次奖金分配制度。但是这个2%并不是直接把你卖卡的钱提取给你(如果这样,就有“传销”的嫌疑了),而是从商家的返利中兑现(这样,虽然采用了“极差制直销多层次奖金分配制度”,但是没有“从下级的收入中计提报酬”,所以就回避了“传销”)。
  这个利益分配方案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没有顾客去消费,你的奖金就拿不着。

  第四项收益:广告业务提成

  第五项收益:代表企业招商。

  第六项收益:招商企业会员增值服务。

  第七项收益:享受不定期的公司促销活动利益。

  第四~七项收益不是主要收益来源,我们就不一一评述了。

来源:直销博客网 作者:方钧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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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7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7楼, 2009-09-07 11:34:53   投诉 支持(1186)
    客观,中肯的评论。事实永远是事实,太多贪婪的人前仆后继的上当,不是不懂,都是贪婪和相信空中楼阁的奇迹在自己身上发生。支持楼主
  • 第6楼, 呵呵 2009-09-02 12:15:57   投诉 支持(1165)
    呵呵 都谁是灌水的评论那
  • 第5楼, 2009-08-29 20:26:41   投诉 支持(1220)
    方的文章非常有道理,只是你心态浮躁看不明白! 互生根本就没有被人抄袭的资格!
  • 第4楼, 2009-08-29 20:25:02   投诉 支持(1198)
    方的文章非常有道理,只是你心态浮躁看去明白!
  • 第3楼, 2009-08-29 18:34:41   投诉 支持(1222)
    方钧炜呀,还不把你的破文章关掉,遗臭万年也是你的出名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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