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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谁来主导? 已成业界高度关注焦点

http://www.dsblog.net 2006-02-07 15:51:31

    根据中国的入世承诺,在入世后3年之内,对于“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将取消限制。随着最后期限2004年12月11日的逼近,由这项承诺引发的直销立法问题,正成为国内外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 
    但是,除了今年2月,商务部有关官员表示相关工作即将展开,时至今日,我们从官方渠道得到的信息非常之少;与此同时,业界和媒体则纷纷传出不同版本、不同背景的直销立法草案内容。
    这样的状况,与我们希望看到的公开、公正、透明的立法程序,有一些距离。我们甚至无从知晓直销立法的最终目标和最后层级是什么。因为根据《立法法》,商务部只能制定部门规章,国务院只能制定法规,如果上升到法律层次的《直销法》,则应该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之。
    在官方渠道没有更多信息的情况下,民间渠道传来的信息,让我们对直销立法多了一层担心。根据这些信息,以安利、雅芳为代表的外资直销业巨头,在已经获取巨额利润的前提下,又进一步利用自身的优势,竭尽所能对直销立法施加影响。我们认为,这些外资直销巨头的目的不外乎三条:第一,希望中国政府专为外商打造一部法规;第二,如若不成,退而求其次:外商先行,内资后行;第三,再若不成,再退而求其次:在内外资一视同仁的前提下,设置高门槛,将内资企业事实上挡在直销业门外。
    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比公开、公正、透明更为严肃的话题,我们的直销立法,真正的目的是什么?是因为3年限期逼近,为了应付入世承诺而立,还是从长远出发,为了中国直销业的全面健康发展而立?是为了防止传销借机死灰复燃,以防范为主制定一部苛刻的法规,还是以培育、促进和规范为主,让这个行业得以健康成长壮大?
    我们当然希望是后者。我们当然希望在直销这个注定要开放的领域,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能够被有关部门一视同仁、同台竞技;我们当然希望即将出台的法规,不要设置高不可攀的门槛,让更多的中国企业,也能一展身手。
    值得注意的是,自2月份商务部透露即将开展相关立法以来,商务部已征求过几次意见,但每次征求意见都只有外资企业参加,而将于10日在厦门召开的直销立法会议,商务部不但邀请了外资企业代表,也邀请了部分内资企业代表。据称这些内资代表为自己的获邀兴奋不已。内资代表的心情,让我们感到不安。因为这是在中国,制定一部中国的法规,而我们中国的代表,竟然为自己能和外国代表坐在一起而感到高兴。
    我们希望,最后出台的直销法规,不但能让外资企业满意,也能让所有的中国企业满意;不但能够兑现入世承诺,也能让中国的直销业从此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2004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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