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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铁:人际网络营销模式的顶层设计与盈利点

http://www.dsblog.net 2012-10-09 15:28:57

  人际网络营销模式的顶层设计与盈利点的衡量(经济性常识)
  不用非黑即白的逻辑判断人际网络营销的是非对错。不以此作为衡量是否传销、是否违法的标准,仅仅综合衡量各种人际网络的风险、漏洞、诈骗等因素。汇集各方面因素,相关数值,衡量恶性指数,及全面的判断方法。针对各种人际网络行为的泛滥,以合法直销作为第一参照,对比各种非法传销案例(含异地传销,各种诈骗性传销,各种具有合法身份的传销变异行为),提供各种分析方法和角度,以供媒体、执法者、外行的开盘者、愚蠢的操盘者、盲目的参与者、好奇的旁观者作为参考之用。
  直销模式简单解析:甲方为制造商,乙方为消费者,中介方为流通层的渠道商。
  在商业行为中,甲方想赚钱乙方想省钱所以是对手关系,商业模式是依赖商品的销售盈利,买方市场决定卖方产能,商品的流通产生价值;流通环节中从商品制造后流通到消费者之间称之为渠道,而渠道这个中介方更多时候则是总代理、省代理、市代理这样的多层次自上而下执行销售行为,其多层次行为是自上而下先采购后层层批发直至零售,而且没有固定奖金分配模式。看起来也是金字塔特征,但是本质上是自上而下营销,每一级自行承担风险,所以整体模式没风险,各层级单个单元崩溃后随时可以补充,不存在整体性崩盘的危险。商品本身的好坏决定了一切(经济术语称为市场是否接受),这里要注意的是,传统商业模式中所有的创新都归根于商品的创新(不是模式的创新)。即便是所谓创新的模式,也会建立在这个常识性基础之上稍有延展,比如抛弃总代理自建营销渠道,或者以戴尔模式电话直销,淘宝模式网店直销等等。主体上依旧是自上而下营销推广,那么营销就产生渠道费用、物流费用、广告费用、售后费用等等相关衍生费用,以及层层代理商都要赚钱,这些费用都附加在商品价格中,提高了商品本身的价格。也就是说,原始成本10块钱的商品,从多层次代理模式运营后,落实在消费者手中很可能就是一百块钱甚至三百了。正因如此在传统模式上诞生的家乐福沃尔玛这种模式,大型采购降低价格营销,将流通渠道缩减为只有一环(所谓的渠道扁平化),才产生了大量的连锁超市和零售寡头,以及各种直营店(类似4S店)。

 


  直销与传统商业模式的区别一,在于去掉广告、代理商购货后再向下分销的模式,把人际网络当做渠道进行面对面的营销,计酬模式则是团队计酬方法(当然这也是直销传销共有特征之一)。更多情况下直销企业采取订单制生产,有需求才生产从而降低不必要的囤货,防止在渠道中过多沉淀商品威胁中介方生存。所以从原理上来说直销的商业模式只是把渠道层面的公司变为个体的人,购货后再销货的方法变为订单制。与传统营销模式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很委婉的把乙方和中介方界限模糊化处理,因为参与者本身包含乙方和中介方两种身份,如果你愿意向朋友推荐你觉得好的产品,那么你就是中介方兼乙方,如果你是想赚钱那么可以做专职的中介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直销,很多人只消费产品不参与营销,那么他就是单纯的乙方,而团队计酬的上层中很多人(比如直销系统的领导)是专职的中介方,所有中介方几乎都是从乙方角色慢慢变为两种身份兼顾,然后走向单纯中介方。这就是最为原始最为正统纯粹的直销模式。(这里我们不赘述直销涉嫌传销行为,在后面的三级黄色风险中具体描述该问题。)

作者:易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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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楼, 倡导模式经济 2012-10-24 14:46:31   投诉 支持(1410)
    再好的营销也要为实业服务,所有的销售方法都不如消费模式的改变。qq:790427905(天津金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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