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金融变种病毒”专题报告(十一)——十八铜人

滚动之灾,直销孽种毒瘤

“滚动金融变种病毒”专题报告(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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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金融变种病毒”专题报告(十一)

在我写《滚动金融变种病毒》专题报告之时,国家相关部门已从各个途径意识到这些病毒的严重危害性,已实施了相关预警措施。毕竟这些非法集资现象再次重申这些现象本质是非法集资,而不是被简单称之为“金融传销”的存在,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中国社会的脆弱性,是具有严重危害的。具体措施是被称为十八铜人联手出击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召开。现将最新进展记录于此,希望本专题报告,对国务院十八部委联手治理非法集资工作有促进作用。

国务院18部委联手围剿非法集资
国际金融报(2007-02-05)

http://paper.people.com.cn/gjjrb/html/2007-02/05/content_12352594.htm

记者从银监会了解到,为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国务院日前批准成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同时批复下发《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了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据介绍,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新闻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成,并邀请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等18个部门和单位参加。银监会为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部际联席会议可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际需要,通知相关部门加入部际联席会议。
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具体包括:研究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起草、修改建议,为及时、准确、有效地预防、认定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认定结论,重大案件的认定意见上报国务院等。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主要体现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性质认定、处置善后、汇总报告以及打击非法集资的法规建设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5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呈蔓延之势,从事非法集资的公司和个人不断增多,募集范围越来越大,非法集资活动蔓延速度明显加快。2006111月,全国公安机关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53起,涉案金额263亿元;立集资诈骗案件841起,涉案金额18亿元。


中国银监会组织召开处置非法集资

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

银监会网站(2007-02-12)

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20070214CE3204EF8A5DFE59FF33EA7940922E00

212日,中国银监会组织召开处置非法集资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总结国务院研究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通报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非法集资活动在许多地区频繁发生,个别地区甚至呈现高发和蔓延势头,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惩治和打击。2006516日国务院研究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召开后,在牵头部门银监会的积极组织协调下,在公安、司法、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一些重点案件得到查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始向有序化方向发展。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非法集资活动非常猖獗,形势严峻,处置工作任务繁重。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社会危害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形势的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站在维护社会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积极进取,有所作为。
会议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大案要案的查处为突破口,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地方为主、部门配合、反映灵敏、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和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7年要围绕七个重点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推动地方工作,促进上下联动;二是加强规制建设,完善处置基础;三是加大处置力度,增强威慑效果;四是开展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五是注重监测预警,做好风险提示;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投资行为;七是加快投融资改革,疏通投融资渠道。
会议强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敏感度高,需要各地方、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态势,对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给以有效的惩治和打击。
一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把好一线关,将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机构和人员,加大日常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地方政府要落实处置责任,从建立工作机制到监测预警、风险提示、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维护稳定、宣传教育、规制建设等各个环节和层面,都要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部际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方法,加强信息沟通和日常联络。
二要密切协作,联手互动。信息资源要共享,要充分利用好联席会议这一平台,主动沟通、获取和发布信息;沟通渠道要通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各个层面的定岗联络和信息报送制度;联手行动要及时,处置工作要早、快、准,案件处置要果断。
三要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建立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怠于履职或者不认真履职者,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升级,以致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强化问责,追究责任。通过加强对执行力的监督,以提高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效性。

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主持会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中宣部、国办秘书局、高法院、高检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新闻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本文相关资料及提醒事宜:

本文授权《南方都市报》于2007年2月10日全文节选发表,
同时,授权《中国直销》杂志于2007年第二期部分发表,
此外,本文于作者的四个个人BLOGhttp://byg.blogms.com
http://kings55.atmlm.cn

http://kings55.dsblog.net/blog
http://kings55.zhixiaoren.com

同步发布,见原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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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点石成金
完稿日期:2006年1220日- 200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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