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课题:重建直销道德规范(未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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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道德[@more@]

一个行业的沉默,就代表一个行业的没落!!!!

直销和传销立法之后,大背景之下的游戏规则格局已定,不可改变。

放下传销说直销的自律,

接触南宁传销自由退款的天使体系时,突然萌发了由传到直的心理对比。

非法的传销都可以在一个短暂的相对环境中发展到这种高度自律,来规避不应有的人性阴暗面,作为合法的直销,高收益回报和预期,蛊惑着太多人放弃理智用热血的方式操作直销。而后一代又一代人不停变换蛊惑技巧(其实就是洗脑),发展到如今,所有理智的人一听直销课程的第一感觉:那就是传销,那就是赤裸裸的蛊惑。寻常老百姓尚且如此看待,更不用去提那三千万基数传销人群谎言邀约失败而造就的“数千万极其反感蛊惑技巧和洗脑手法的人”。

在传销这种大规模泛滥的环境之下,所有接触过传销的人都会对蛊惑性课程产生极度反感,根本不会去看什么什么执照和产品,就会直接下个结论“那就是传销”。

于此之下,没有必要去描述那些直销人众所周知的事实,一个所有直销人都下意识回避的话题“直销和传销之间的暧昧不清”。如同某些传销重灾区城市一样,广场上是大量聚集的传销人群,而旁边,就是赫然而立的安利广告牌或者其他直销广告。甚至有的城市安利的课堂都在附近,传销人可以随时的方便的进去切磋蛊惑技巧。

直销暧昧不清的态度,造就了越来越高的传销洗脑技巧,直销人的态度是其一,再追加上GDP利益驱使和一手抓稳定的这两杆大旗,如何面对南派的肆虐和飞速演变??????

大旗,大局之下,由不得一个单方面因素去产生变化,这也是大统筹环境之下的无奈,那就先去看看能不能动小旗,而这个小旗,其实也不能说小,因为直销发展到如今,盘子已经是涉及生活的各个层面,在这里所说直销更多是多层次相关。

目前可以说我是彻底不懂直销,更多角度是反传之后跨越所谓的模式和制度的劝说怪圈,追求那些本源的东西,偶尔和一些直销人交流之后,主动被洗了半小时后,常常会习惯性的反洗和对其操作说三道四一番。有听的,有笑的,也有沉默不语的。我的反洗理论和所谓的理性操作技巧,其实即便是和大区负责人说都是白说,没有用,不是上位者管理者,根本就没有办法去全面思考,更没有机会全面切磋交流。而上位者管理者,为了均衡公司(或者说是网络)发展速度,不太愿意去理会这些言辞。

相关课题:重建直销道德规范

1、如何用制度和模式的约束,来规避人性阴暗面的操作

主要是限制高蛊惑性语言和实际操作流程,限制恶意发展下线和刻意的高位出仓.

高蛊惑性语言:(这里先放下那些低调的直销公司给很多人寻找一个简单朴素的工作机会的“默默无闻的发展原则”)

最常见的蛊惑就是坚持做,努力做,多少时间能赚多少钱,发展到位的时候你一个月能有多少薪水,一年能拿到几十万或者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蛊惑赚钱也是发展的一种技巧,而现在这种技巧几乎变成直销业唯一的方式了。但是这就明显违背了低调原则。现有低调企业往往是自我约束做得好,而这一点做的不好的公司,也没有什么硬性的条款或者法律来责令整改。于是多层次的暧昧由此蔓延到整个直销业和异地传销网络。这里论述只能得到一个答案,对有道德的人怎么蛊惑都没有用,对没理性的人你怎么约束他都能找到办法规避,钻空子就是中国人的劣根性之一。

如何规避和约束,不单单需要一个清晰明确的法律法规做指导,也需要直销业全员去思考一个道德回归(或者说理性回归)的操作规范和共识。记得某大企业有人高调宣扬要高位出仓的时候,被众口一词的讨伐论调淹没在口水中,这就是共识之一。而基于其他层面的共识,很多直销人往往因为一方面自己的网络想高速发展,一方面又要维护直销道德,只能自己悄悄的继续蛊惑,一方面对相关直销人“心有灵犀”的东西保持沉默,结果发展到如今局势,对此类问题差不多都是用侧目语言去描述,没几个人敢于正面论述更遑论抨击指责了。于是蛊惑性发展网络的技巧,大行其道。一个行业的沉默,就代表一个行业的没落。

健康直销网络的三层渐进发展,仅仅是易铁个人意见,希望能抛砖引玉

第一层:有效接受产品,而不是接受公司,更不是什么所谓的直销文化。

自上而下放弃蛊惑高收益高回报的措辞,低调宣传自己仅仅是提供一个产品消费渠道,努力介绍好产品之后,对方有效消费三次之后,方能涉及兼职工作的谈话。

消费三次不是买三次,每次消费要有个针对消费时间预估,当然有些产品周期比较长,可以放下这种单人体验的纵线,结合横线两个朋友共同体验产品实质效果,两个朋友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后期酌情安排团队上线检验是否属实,等于是添加了一个互相制约机制,这一步工作的复制到位不能流于形式,或者每个公司针对自己的产品做出强制性约束,化妆品类的使用一个产品周期的时间长短就不得不降低,这样操作也可以督促直销公司别搞那些子虚乌有的效果宣传,强化产品效能的售前服务和实际体验。(这一块需要针对性的对每个产品周期做详细调研归类,防止直销公司或者其团队刻意模糊概念和规避策略)

第二层:进入实质操作阶段,而不是一开始就忽悠高位出仓

兼职状态下操作三月左右,慎重决定是否考虑全职参与,三月左右周期可以让热血上头的非理性者有足够时间清醒和充分接触现实,心得体会之类的报告或者文字形成有效机制,三月之内的顾客资料和回访都要制定详细,电脑存档(需要定制软件并上传网路与监督机构并网,类似网吧、旅店的视频监管)方便随时抽查。作为监管的一部分。

这个层面,可以用时间来提高参与者的理性操作思维,同时检验无良者、和低道德素质者的耐心,强迫整个团队理性操作。对高位出仓导致的不良社会影响做第一道防护,屏蔽掉大部分不坚定者。

第三层:前两层铺垫到位,视自己经济实力选择高位出仓的点数,需要“合约”来最后一次提醒参与者

签订合约,而不是仅仅一个所谓的资格。形式有时候还是很有必要的,合约这张纸可以代替原来所谓的参与资格,进一步规范流程。最为明明白白参与者的一张证明。合约中相关文字我就不做多表述。

进入这个状态的时候,可以开始正面全面的宣传直销模式和公司文化(这个是否可以放到第二步?)

消费三次产品之后,可以深刻理解产品及其利弊,有利于全面认识产品。后面的两个三月期限也许有点长,但是三个月确实是最好的自我理智调整周期,这样参与之后的人都适合长期从事直销工作,参与者也有足够的时间来面对亲友的态度,调整自己心理,也可以顺便测试一下身边环境人际网是否适合自己去操作直销,规避人际关系的损失和高位出仓的经济损失。

理智是一个重点中的重点。

高位出仓

.这个了解非常有限,没有多少时间去仔细了解直销业众多公司具体操作模式和制度,没有多少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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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到这里由于两次分开写的,难免逻辑有点不清晰,先丢这里回头再说。)

2、原有法律法规中的退货周期等等多多少少都被直销公司用各种技巧回避和歪曲处理。

这个没怎么注意搜集资料,来源有限,先放下,不乱发表意见。

3、为什么直销业就不能把产品放在第一位去推介,而不是重点蛊惑高收益的工作机会

这个现象由于我的接触面比较窄,只是拿一些身边朋友对直销误解的案例来反思,大部分人都因此而咬牙切齿,发展到如今甚至居然在反传联盟的群众基础中演化了一个反安利联盟。诸多迹象直销业界也应该理性面对和运筹帷幄了,别无视这个时代的网络群众运动。

这个观点我经常在与直销人交流之后当作一个回马枪使用,可以这么说,面对理性直销人,我这个措辞基本是屡试不爽。

4、相关法律的完善速度,其实远远跟不上直销形势的发展变化

基于这个现实状况之下,所有的希望寄托于法律层面的约束或者是开放,都是深闺怨妇的废话,而今之计到现在频繁的直销业聚会,往往到最后交流来交流去都是互相挖墙脚和学习蛊惑技巧居多。

需要一个泛理性直销研究机构,代表大多数直销公司,来维护和约束直销人自己,在这个非官方背景的平台之下,平衡各方势力和角色,从各个角度去阐释自己观点和发现的问题,用全行业的道德标杆来维护直销界名誉,可以研究一个类似理性直销宣言的东西出来,各个公司的各个系统、体系、团队,都可以签下名字,定期邀请这个机构轮流监督,或者降低操作成本的话,各公司各体系推选一些现有操作高健康度的人来代表去其他公司或者体系互相监督(可以理解为传销的转网,呵呵)具体操作细节不必多述,这些都是车到山前必有路的事情。

当然,这个泛理性直销机构,最需要的就是均衡对待各方力量,包括各种相关官方机构和民间组织以及有见地的业界人士。没有这个基础存在,不小心又演变为一个新版本的直销管理办公室,政府在其中的角色也大可不必是要求掌控多少,更多应该是在于倾听和交流,或者给一个时间任期自流,没准就会发展到一个自我完善的民间机构。

最后补充一下这个机构最为重要的尚方宝剑,不是法律,是道德约束。重建直销道德体系,并上埕相关机构直销现状分析和要求法律的约束引导。

既然法律总是被钻空子,那就用一个泛直销业的自发机构来维持动态平衡,作为引导直销理性化第一步

5、现有状态下,直销和传销的盘根错节

在各个直销人博客上的措辞,或者对某些传销人的看法思路等等,那种暧昧的措辞,着实让人无话可说,抨击你吧,你是直销名人,不抨击你吧,几乎就是一个翻新版本的“国家暗中支持”,用我个人风格的PK措辞来表述的话就是“不过是个只敢吠屎而不敢吃屎的狗而已”,而且这个吠屎者的名单里,有很多在劝说传销途中遭遇的真实情况,很多直销名人间接甚至直接的参与异地传销网络的操作,不论是早期为了练手,还是现在为了谋财和拉团队,对这些人真是无法下嘴评论。

由此而导致我一句话:直销业的暧昧,才是反传大旗最大的逆风~~!

要命的是,现状之下这个风你还只能忍着憋着,不敢有丝毫怨言吐露,否则整个直销界枪炮齐鸣直接秒杀了你。这还没有说道当初曲玉军被打的事实,我还没有做好挨打的准备。。。。。。小生怕怕

所以,就先忍气吞声吧。

先写一部分到这里,随后几天有心情思考的时候再补充完善这个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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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 点击次数(8014)
评论(共3条评论)
  • 李翔 说:

    2009-07-26 12:01:25

    坚持产品导向是关键。
  • mmm 说:mmm

    2009-07-30 11: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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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独翅难飞 说:

    2009-09-16 16:31:26

    法律条文多如牛毛,不是人人都知道,就是律师也分专业领域。不懂法律条文没关系,只要遵守道德规范,绝对不会违法。法律就是为了维护道德规范的。 但利益是诱惑人跨越道德束缚的根源,用利益鼓惑人心,其实是缺德,但都缺德的时候,或者社会不推崇道德的时候,还想有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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