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博士建造亿万“网络传销王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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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博士建造亿万“网络传销王国”[@more@]

花巨款改造传销网站

2005年,林榕秋成立纬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请人设计了纬恒商务网站,试图通过网络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同年5月,纬宏公司因存在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2005年10月,利用非法传销累积的资金,林榕秋又成立了世纪天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由其妻文文(化名)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并将纬恒网站更名为慧缘商务网站,慧缘商务网站沿用了以前网站的一切内容,仍然从事着非法传销活动。

新成立的世纪天缘公司比纬宏公司规模更大,分工更加细,成立了专门的技术部和客服部。为了让公司走“国际化”道路,林榕秋花费数十万元购买了一整套传销网络管理电脑程序,并聘请电脑高手对其进行了改造。从此,慧缘商务网站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公司网站由原来的一个增加到了两个。为掩人耳目,林榕秋要求属下在网上新增了“消费者网页”,会员可以享受免费的电影、书刊下载,甚至网上购物,但只有参与非法传销的会员才能进入。在这里,会员能进入一个办公室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为自己的下线进行注册,查看自己的发展业绩以及公司发放的奖金。有了“消费者网页”,公司的非法传销活动也变得更加隐蔽。

出于安全考虑,林榕秋规定公司员工之间不准随意打听公司“机密”,甚至其管财务的弟弟在被捕时,也不知道林榕秋到底是做何生意的。

在家里,林榕秋一直扮演着好丈夫、孝顺儿子的角色。而在外面,林榕秋却挥霍无度,开宝马、住豪宅,还包养四个情妇,经常带着情妇在全国游山玩水,这一切都瞒着妻子与父母。郴州市苏仙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肖兴文说:“林榕秋得知我们去抓他时,便让公司‘二把手’吴宜容陪同其父亲前往银行取走600多万元。此时,他的父亲才发现儿子竟然这么富有。”

为了进一步伪装,林榕秋还在江西九江的万岛湖风景区设立了慧缘培训基地,定期组织下线召开“研讨会”,还特意聘请了所谓的“八大金牌讲师”授课,对外宣传公司和鼓动发展下线。因慧缘商务实行日薪制,奖金当日结算,一时间下线数量急剧增加,自公司网站建立以来,已累计在全国发展下线近20万余人,涉案金额达7000万余元。

精心破案

“传销王国”一夜崩溃

两民警扮情侣卧底

2006年8月3日上午,闷热难耐,早早地赶到办公室的陈峰,正如往常一样在处理公文,突然接到副大队长肖兴文报告:有人在飞虹路的华国酒店组织非法传销活动。陈峰立即派肖兴文赶往现场调查。

进入华国酒店四楼会议室,首先映入肖兴文眼帘的是一群黑压压的听讲者。讲台上,一名女子正用极富蛊惑性的语言宣传“发财经验”,旁听者一个个都眼睛睁得大大的,全神贯注地听着。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有人打着“香港慧缘商务”的旗号销售voip网络电话卡,发展下线,从下线的发展业绩中非法获取奖金。

为了不打草惊蛇,陈峰连续几天派出女民警皮湘艳与肖兴文假扮情侣,来到华国酒店佯装听课,进行卧底取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据此,陈峰决定对这起网络非法传销案进行立案侦查。8月14日,警方依法取缔华国酒店的非法传销活动,遣散下线30余人,抓获主犯欧巧珍。

经过讯问,欧巧珍交代,自己于2006年5月27日经正在东莞的湖南桃江人文丰介绍,加入慧缘商务。两个多月内,她共在郴州、宜章等各县市共发展下线232人次,非法获利14850元。

欧巧珍交代,其发展的下线交纳的“加盟费”都被汇入了“慧缘商务”指定的一个叫邹俊芳的工商银行账户。

万里追凶智破“慧缘”

通过调查,邹俊芳的工商银行账户开设地为广东东莞市。侦查员立即赶赴东莞,经过努力,终于在9月13日将犯罪嫌疑人邹俊芳抓获归案。

邹俊芳交代,她于2005年10月加入慧缘商务,靠发展下线获取奖金。2个多月后,邹俊芳在慧缘网站上注册成为慧缘超级代理商,代理“慧缘”的各项事务,一年时间内非法获利22万余元。

“慧缘商务的这种超级代理有上百个,每个代理下线少则数千人,多则上万人,分布在全国各地。”肖兴文告诉记者。

根据邹俊芳工商银行账号往来记录,侦查员很快发现,邹俊芳收到的下线交纳的将近500万元的“加盟费”,分多次汇到了一个叫做张萍的工商银行账户上。通过对账户的查询,侦查员将目标锁定在福建福州市,并推测出设计和操作网站的地址在福州。

9月下旬,专案组民警来到福州展开调查,侦查员经过近一个月的细致工作,最终将嫌疑目标锁定在福州市闽发大厦1901室。

1901室为世纪天缘(福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表面上看去,世纪天缘公司的规模较大,有数十名员工,且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公司经营的业务也很正常。专案组成员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加大了对慧缘客服的调查。通过调查,闽发大厦10楼一间小房子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房里有十多台电脑,有十多名接线员在工作。这是“世纪天缘”公司的办公地点。

侦查员断定,这里就是慧缘商务的总部。经过周密部署,2006年10月25日上午10时,专案组成员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世纪天缘的两个办公地点进行了全面搜查,获取了大量证据。但是,这时林榕秋却突然人间蒸发,不知所踪。

“传销国王”最终落马

“他(林榕秋)人脉很广。我们刚查案时就有人告诉他,公安局在查他的账目。”陈峰回忆当时破案遇到阻力,便感慨良多。

在第一次突击搜查林的公司时,由于林榕秋的人脉广,事前有当地某银行的负责人通风报信,林榕秋逃过了法网。当时,经过甄别,专案组将世纪天缘公司的数名核心人物依法逮捕。

此时,专案组成员抱定不抓获林榕秋决不收兵的决心,在福州安营扎寨,一边摸排林榕秋的社会关系情况,从中发现林榕秋的痕迹,一边继续收集“慧缘商务”的犯罪证据。“他非常狡猾,不住宾馆,都是在每个情妇那里住两三天。” 郴州市苏仙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肖兴文说。

经过两个星期的努力,专案组成员终于在福州的一个住宅小区内发现了林榕秋的踪迹。11月4日凌晨2时许,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郴州警方将林榕秋抓获,一个亿万传销王国也随着“国王”的落马而崩盘。

“由于他公司的账目混乱,一些钱并未全部核实,估计金额超亿元。”陈峰介绍说,当时抓获林时,正值其“事业”的巅峰,如果破案时间还推迟两个月的话,其下线人数肯定再翻一倍,涉案金额也远不止这个数。

苏仙区公安分局局长肖松柏介绍,经过历时数月的调查取证,郴州警方的足迹遍布三省五市,终于挖出了此次网络非法传销案的发起者“世纪天缘(福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追回赃款850万元。

反思

“口袋罪”何时了

“这是个口袋罪(因我国有关法律条文对一些违法行为并未进行严格划分,如倒卖烟草、非法炒金、非法传销都统统划入一个笼统的‘罪行’——非法经营罪,这类犯罪通俗的说法就是‘口袋罪’),反映了我国立法不细的现状。”针对该案涉案金额上亿元,而主犯林榕秋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三年,没收所有赃款”的结果,苏仙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陈峰这样告诉记者。

据陈峰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对于非法经营罪中情节特别严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者,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但这样就导致有关部门在给予犯罪嫌疑人处罚时,保留了弹性空间,以至于出现以罚金代处罚的现象,致使一些犯罪嫌疑人受到的处罚比较轻。从而出现违法获利高,而违法成本比较低的怪现象,甚至一些犯罪嫌疑人在被有关部门处罚后,仍有可能顶风作案。

陈峰呼吁,我国应早日将有关法规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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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评论)
  • 拉出去毙了。 说:

    2007-02-16 11:55:16

    拉出去毙了。。。祸国殃民。不毙不足以平民愤!同时,对包仳纵容之败类进行严惩!才是对受害者最好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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