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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牌照: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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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日前与一位直销行业媒体的记者朋友聊天,他告诉我继美商雅芳之后又有四家企业获得了直销牌照。分别是外资直销企业如新、宝健,内资企业大连珍奥和东北蚁力神。这位记者朋友对上述几家拿牌企业发表了一些看法,我个人认为是尊重事实的,是十分中肯的。对记者朋友表示将对拿牌企业搞合法传销进行决不手软的揭露报道,让我对这位新闻骑士尊敬之情油然而生。或许,未来直销行业的监督和舆论引导就要靠这帮正直的新闻骑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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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四家企业在获知得到了直销牌照后有三家会举行庆功宴,或许只有如新公司未必会对已经批复的直销区域表示满意,如果如新不能顺利开展其他省级分公司的直销许可,那么业绩就会受到强烈影响。即使顺利开展了,业绩也会受到影响,除非一些工商机关在监管时闭一只眼。

  那么另外几家为什么会举行庆功宴呢?因为它们都会认为直销牌照将是其今后淘金的不二法门。蚁力神在国内其实是个很有争议的企业,由小品明星赵本山代言的蚁力神广告据传曾经因夸大功效遭禁,但这似乎一点也不妨碍蚁力神获得直销牌照。再看大连珍奥甚至连奖金方案都没有出台也可以拿到直销牌照,其当家陈玉松言曰“需要根据情况来制定奖金制度,原则上不超过30%。”各位看官注意到没有,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的直销员奖金拨出比例在这里已堕化为“原则上”了。

  国家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初衷是好的,一是可以从根本上缓解直销企业在操作直销教育时的癫狂,使直销员之人性不至于被蛊惑,从而从根本上缓解涉嫌非法传销的直销行为给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作用;二是可以解决一些直销企业的税源长期流失问题,备案制度解决了直销企业隐瞒人员及收入给国家税收带来的损失;三是可以让那些有实力、产品卓越的企业进入新蓝海,便于培育民族企业使其做大做强。

  而事实是,现有的法规制度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在有了直销牌照这个概念后,包括我在内的很多直销研究人士都觉得拿牌企业对于那些未拿牌的企业将形成市场剿灭,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即使国家不监管也很难生存。而在深入了解并在与很多直销商的深度沟通后,便发现这或许是我们对直销牌照的寄托过于厚重了,直销的核心——奖金制度和教育模式才是广大直销商所关注的,企业拿不拿牌是其次。很多直销商对我说“刘老师,现今的直销牌照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呀!”其中意味令人咀嚼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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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看来直销牌照的发放对促进民族直销产业的发展是否呈积极意义,暂时还真捏拿不准。不过按照现在直销牌照的发放套路,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曾被直销杂志曝光的,在直销行业臭名昭著的湖北林枫集团肯定会拿到直销牌照,我们也相信早先凤凰卫视对该公司老板的专访可以混淆很多民众的视听,能美化这个企业在政府眼中的形象以增加其拿牌的筹码。

  假如曾经轰轰烈烈搞非法传销而遭人唾弃的企业都拿牌了,这是否意味着一批靠非法传销起家的组织将因直销立法而洗掉原罪?那么这个行业所倡导的“公平、公开、公正”何从谈起?

  作为独立直销研究人士,我提请政府重视直销发牌过程中的合情、合理、合法,并建议政府建立和健全直销观察员制度,聘请各界人士出任直销观察员,既可揭露立法后的直销违规企业,也可对直销行业执法机关起到监督作用,可谓一举两得。也只有建立和健全直销观察员制度才可以避免一旦直销行业监管权力腐败后的合法传销滋生,肃清行业环境而让直销在中国能够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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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点击次数(2732)
评论(共1条评论)
  • 你的言论很危险 说:

    2006-08-19 17:54:25

    在中国的土地上,任何抵毁一个民族企业的言论己经不是三岁孩子的无知行为,而是在这场内外资直销的软战争中故意将自己扮成外国直销企业的代言人,说重了是卖国行为,说轻了就是直销旧格局的坚硬维护者!照你的思维这样下去做市场,不说你做海王,就是做外资巨头的公司你仍然会失败,因为你没有站在民族和国家的高度做事做人,你应该多多研究林枫,研究刘武彪,他们永远认为国家是对的,只有你认为这个世界对了,你所做的一切事情才会对,反之,你做什么事都不顺,抱怨整个世界,林枫人第一个站出来坚决拥护两个条例,第一家改制适应两例并引领直销企业改制风暴,国家需要这样一批具有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的民族直销企业作为代言人,海王在扮演什么角色呢?把直销模式当成扭亏圈钱的游戏!如果你们拿张牌真有人怕你们诈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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