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W315
表达、学习、切磋、提高。
文章数量:167
点击人次:1178107
- 中国直销道路坎坷之我见
-
直销杂谈类
李圣杰[@more@]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初,美国的雅芳公司作为第一家登陆中国大地的直销公司从而揭开了中国的直销史以来,中国的直销之路已整整地走了14年之久。十四年的时光对于人类的发展史来说,只能算是“弹指一挥间”,但对于一种商品的经销方式的发展来说,可就是一段相对慢长的历史了。我们不难发现:直销在其诞生国——美国的发展史也不过是几十年而已,在直销的成熟地——台湾的发展时间也不过三十年时间,而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足足有十多年之多,从某种程度来说,直销在中国是个妇孺皆知的事物。
但中国的直销之路走得可谓是“步履维艰”:对于老百姓来说,赚钱的毕竟太少而亏本的是太多,所以,在中国的任何许多地方只要一提起直销就会有人马上联想到“骗”字,有些地方甚至于直销成了骗人的代名词;对于政府来说,由于不规范的直销也确实为社会带来了许许多多不安定的因素不知如何有效管理而头疼不已,因而也就只好“一刀切”地给予取缔,正因此,直销在中国就好比一个“令人讨厌的孩子”,是近之不得,确之又不能。
当然,直销在其它国家的发展道路也不是很平坦,但唯独中国的发展之路尤如“弯过了九道弯的浏阳河”,就是到十四年后的今天,就在直销立法的前夜,其发展道路还难现令人赞许的“曙光”。
为什么在中国的发展道路如此坎坷不平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直销确实使极少数的一部分人大富甚至于暴富。中国的直销之路大概走过了“新鲜期”、“尝试期”、“疯狂期”、“地下期”等四个过程,但不管是那一个过程,都造就了一批“百万富翁”甚至于“千万富翁”,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些大富或暴富起来的直销人员由于钱来的太快太多太猛,绝大部分都用于疯狂消费,他们买车买楼,从头到尾都表现出来一副富豪的气势,就是因为这些个“成功样版”,才“鼓励”了后来者“前赴后继”,他们始终以“成功者”为榜样并化作自己奋斗的动力,锲而不舍地“奋斗”下去,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气概,要消除它?确实是难。
二、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使许多人铤而走险。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国力增强的速度令世界为之惊呼:中国,这头睡狮醒了!是的,中国经济增长指标连续几年都在8%以上,这在世界经济的发展史上都是少见的。
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是我国的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也使国民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一方面,中国富人大量诞生,其间不泛有亿万富豪、千万富豪、百万富翁,几十万财富的人就很难挤进被称为富人的行列;另一方面,低收入者所占总人数的比例还是很大的,因为毕竟有一条著名的“20%的人拥有80%的财富”的财富定律,但在我国,可能就是“10%的人拥有90%的财富”。如此巨大的财富差距不但使人产生一种“仇富心理”,还成为“不择手段使自己成为富人”的强力催化剂,况且有一些富豪的财富来路本身并不很正,就更让许多人产生了模仿心理和行为:“他们能成功,我为不能?”这就是后来“不管怎样加大打击力度都难现特效”的原因之一。
三、法规不健全难有威慑力。十几年来,我国也相继颁布实施了几个有关直销的法律法规,也使许多造成社会恶劣影响力的传销头目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从治理角度来说,也取得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这种震慑力是十分有限的,因为不健全的有关直销的法律法规使绝大部分因直销大富甚至暴富的人成了“漏网之鱼”,这就使许多人看到了这么一个现实:做非法直销并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一个这样的局面摆在大庭广众之下:直销有可能发大财但不一定受到法律制裁!如此一来,不前赴后继才怪了。
四、有些地方执法不力或不到位无法遏制非法直销蔓延。任何一件不良事件的蔓延都有其内在的深层次的原因,举例说:卖淫年年年扫荡年年却还是“遍地开花”,原因是什么?是生活所迫吗?非也!它充其量只能算其一个很小的因素而已,它的无法遏制与市场的需求量大、暴利、贞操观念的淡化、地方执法不力或不到位甚至还有地方保护主义等等的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非法直销之所以在全国蔓延也有多方面的原因:暴利或希望一夜致富的强烈欲望是其一,但有些地方执法不力或不完全到位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之一。在许多省份尤其是南部地区的执法部门只热衷于“统一行动、集中打击”,平时就不太理睬,诸位不妨一试:你举报某某是传销头目正在某地请有关部门速派人了解或侦缉等等,得到的答复肯定是先记下后就没有下文,反复几次,就谁也不会再去“多管闲事”了,原因是接受举报的单位根本就没派出人员,再举报多次也无用。所以,有些非法传销的领导人敢跟受骗人员打赌说:“你现在就打举报电话,如果一个小时之内没来警察抓我,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有相当一部分不敢打这个电话或有的打了电话还真的是没执法人员到场。如此状态,还能遏制非法传销的恶性蔓延吗?这个答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
当然,上述的四个原因并不能说明问题的全部,但至少把问题出现的一些实质性原因揭示了出来。有人曾经有过这样的感触:直销在中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甚至于有些政府官员只要一提起对直销的管理问题就会皱起眉头并一声叹息:难!
真的是那么难吗?我看未必!世人都怕“认真”二字,只要真正地、铁腕般地实施一些管理及惩罚措施、不怕麻烦、大公无私地行动起来,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为此,笔者提出一些解决办法,尽管不能算是“对症下药”或是“一针见血”,但对遏制非法直销的蔓延、净化直销立法前夜的经济环境、铺面中国的直销道路肯定是有一定的作用。
一、对直销公司的管理制度法定化。也许有人会说,《直销法》就是直销公司的管理制度法定化了。这是对的,但是只对了一部分,因为《直销法》是一个概念化了的大法,就如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一样,还必对一些具体的细则制度法规化,如直销公司的奖励制度、直销公司的产品、直销公司的业务人员的管理等等,把这些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直销公司和直销从业人员在进行公司的经营活动时就有了明确的遵纪守法的目标,就是有人想以身试法,有关执法部门也很快就可以定其罪责而不至于左右为难了。
法律法规是直销经营活动正常化的最根本的保证前提,“无规矩不成方圆”,对直销公司管理措施的细化法定化就是为了直销更稳妥更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对直销公司的税收进行联网和监控。之所以许许多多的公司和许许多多的人员对直销是情有独衷,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直销方式可以轻易地逃税而产生暴利,这就是产生了现在的《直销法》尚没立、直销公司尚没审批、就有大批的公司和大批的人紧锣密鼓地做着各种准备工作甚至有的公司、有的人就迫不及待地“先上马”运作的奇特现象,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要有效地遏制之种现象光靠劝告、解说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切断其“兴奋源”:对每一家直销公司和直销从业人员的税收进行科学地联网以进行监控,使每一家及其每一人的交税情况在网上一目了然,没任何“猫腻”可为。这样做既为国家增加了税收,又对直销热进行了有效的“降温”,同时还有利于有关部门的监管,真可谓是“一箭多雕”。
三、建立保密、畅通无阻的举报渠道和奖金发放渠道并使其制度化。中国有一句古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说明了经济手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实,现实社会中,使用最多也最有效果的管理手段往往是经济手段,无论是古今还是中外,使用经济手段解决一些大问题、大事情的成功典例是比比皆是、举不胜举。
使用经济手段用于对于解决直销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老、大、难的问题也应该是最有效最有力量,这就要求建立一条制度化了的、保密的、畅通无阻的举报渠道和奖金发放渠道,因为最了解直销实情的还是工作在最基层、生活在广大直销员之中的最普通的人,当没有任何利益的情况下,他们会对所了解的情况守口如瓶,但当所获得的利益尤其是是经济利益的到了一定数量的时候,他们就会以举报的方式去拥有它。如果有条件,可以把这帮力量组织起来,成为一个专业的调查队伍并逐步形成职业化,如此下去,呈现出来的杀伤力是惊人的。久而久之,非法的直销公司就会感到草木皆兵和感受到其震撼力和威慑力量。而当代价远远高于受益的时候,他们也就自然会慢慢放弃而销声匿迹,直销市场也因此就会得到很好的净化。
直销,顾名思义就是把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直接销售给广大的消费者,其间省去了许多的中间牟利环节,消费者得到的是真正的实惠,这本来是一个极其科学的并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的商业方法,这同时也是设计者的初衷。但一进入市场,尤其是进入了中国的市场就变了样,变成了许多心术不正人的牟取暴利甚至于骗取财富的手段,因而,直销在世界各国都受到了不同程度地冲击,而在中国的命运就更糟,几乎成了“诈骗”的代名词,似乎是“过街的老鼠”而人人喊打,也因此使中国的直销发展之路是坎坷不平并一波三折。
之所以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是负面的东西,是因为我们的管理方式方法的变化速度远远落后于直销本身发展的速度,形成了一种严重的管理滞后。无疑问,直销在中国的状况并不理想,但它的本质里永不会失去科学、符合人性发展的特点,不管怎样的评判,直销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商业活动方式方法之一,关键是我们去如何地管理它、疏导它并利用它。
2007-01-17 21:44:12
你知道三商法吗??? 你知道人际网络吗?? 真正了解的话再来谈这个问题吧